行知中学德育学分评价与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
德育学分制是一种新的德育管理制度。它根据德育要求和中学生活的特点,将德育的内容和环节学分化,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成绩化,把德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把学生在理论学习、实践活动、行为规范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全部纳入德育学分制的评价体系之中。
德育学分制是对学生在德育学分范围内的各项内容的记载和考核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综合性的评价。在这个过程中,德育学分的评价与奖惩机制的建立是一个关键环节,它既是日常考核的目的,又是实现总体目标的手段,缺少这个环节就会使学生失去参予德育学分考核的动力,影响总体目标的实现。缺少这个环节,日常考核也就失去了意义。为此,特制定行知中学德育学生的评价与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目的
在中学生中实施德育学分制的目的就是以通过量化的标准,对包括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实践能力在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以提高学生接受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
二、德育学分的基本分
学生在学期中能完成政治理论课的学习任务;完成军训、学农、志愿者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任务;参加学校、团委、年级组、班级规定的德育实践活动(如校会、年级大会、午会、班会、支部生活、社会考察、电影观摩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违反校纪校规,即可获得基本分。
基本分值为80分。分为实践与理论两大块。
实践分占基本分的60%,即48分。
*凡全学期按时参加学校、年级、班级、支部集体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16分。
*凡全学期按规定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完成任务的给予8分。
*凡每学期假期中能按规定完成社会社实践活动,并按规定填写并上缴假期生活反馈表的给予8分。
*凡全学期能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违反校纪校规的给予16分。
理论分占基本分的40%,即32分。
*凡本学期政治理论学科考试及格的给予16分。
*凡本学期午会课专题讲座知识期末考试及格的给予8分。
*凡本学期德育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及格的给予8分。
三、德育学分的附加分及关于“奖”的具体条例
1、基本分与各类奖励挂钩
(1)与评优评奖挂钩:
以后凡是参加评选各级“三好生”、“优秀干部”和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其德育分必须达标,即达到基本分,不得有扣分项。德育学分作为其评优、评奖时德育方面的重要参考数据。
(2)与评高三优秀毕业生挂钩:
以后凡是参加评选高三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其德育分必须达标,不得有扣分项。
(3)与直升高校挂钩:
今后凡是免试推荐直升高校的学生,其德育学分必须达标,不得有扣分项。
2、加分的具体条件 (1)政治理论学科、午会课专题讲座、德育应知应会知识的期末考查,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加2分。
(2)除按规定参加的志愿者活动外,凡多参加一次活动的学生可加1分。
(3)学期考勤全勤者,可加1分。
(4)全学期宿舍纪律无扣分的宿舍全体成员,可加1分。
(5)获校三好生、优秀干部、单项标兵者,可加1分;获区一级同类荣誉称号的,可加2分;获市一级同类荣誉称号的,可加3分。
(6)获校行为规范示范班的全体学生,可加1分;获区先进班级的全体学生,可加2分;获市先进班级的全体学生可加3分。
(7)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获区二等奖以上的(含二等奖)可加1分;获市三等奖、二等奖的可加2分;获市一等奖的可加3分。
(8)凡积极参加邓小平理论读书会、校团委注册认定的各类社团,按章履行社团会员义务并取得成果者可加1-2分。
(9)凡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节、运动会各类活动的学生可加1-2分。
(10)学生干部依其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经德育处考核鉴定,给予加分1-3分。
四、德育学分的扣分及关于“惩”的具体条例:
1、凡不参加学校、年级组、班级、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学生,一次扣1分。
2、上课迟到的学生,累计三次扣1分。
3、上课无故缺课的学生,一次扣1分。
4、凡在行为规范检查中,被扣分的学生,扣0.5分。
5、凡衣着、发型不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劝告三次仍不改正的学生,扣1分。
6、凡受学校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扣1、2、4、6、8分。
7、凡在课堂、食堂、计算机教室、图书馆、运动场严重违反纪律,受到老师或职工批评的学生,扣1分。
五、学生每学期的德育成绩达到合格底线(基本分)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德育学分在学生总体学分中的比例待定)。